(19)[清]王夫之撰,船山全书编辑委员会编《船山全书》第十二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71页。
[4 船山对于老子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 之论点提出批评,以为这是 不求诸己,而徒归怨于物也。由《答吕子约》云:文字虽不可废,然涵养本原而察于天理人欲之判,此是日用动静之间,不可顷刻间断底事。
不过,若从「存 公理,去私欲」来理解,一切就豁然贯通了。朱子与阳明皆同意儒学之本怀,强调 道德与存在的一致性,朱子之理学重在 理 上的一致性,而阳明心学则重在 心 上的一致性。换言之,若硬是从某个小支流去转折的接续到未来某个大流,这是可能的。但我并没有外于我前面所提的问题意识,我之写定《存有、意识与实践》一书,其实,可以视为顺着我前面的思路,在王船山人性史的探索之后的进一步发展,这与我现在正努力的 存有三态论 更是息息相关。阳明学之主体虽为 纵贯,但重在 横推。
当然,老子之论,若恰当言之,当可以深化诠释,知其重点在于此 令人 之 令 字上,而不在于 五色、五音、五味 上头。一样的,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 是在 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 下说的。道律和道用分别是道体之规律的两个方面:道律是语言实践的终极规律或道际规律,道用是语言实践的普通规律或日常规律。
在冯友兰看来,大全相当于道,其范围也包括形而上和形而下这两个方面。道体为形而上者,道用为形而下者。形上学的命题对于一切事实作形式的解释。作为形而上学的出发点,不是某事物存在,而是冯友兰修改后的某物为某物,这是一个逻辑命题,与经验实际完全无关。
需要说明的是命题形而上的自我与大全是同一的和天人合一。那么,冯友兰是怎么得出的呢?冯友兰虽然没有明说,但实则是根据自我的双重性得出的,即前文那组形而中学命题中所说的:自我既是形而上的,又是形而下的。
《易经》有曰:形而上者谓之道。人之理是理性和社会性的结合,故而不同于蜂蚁不具理性而纯属本能的社会性。②冯友兰:《新理学》,《三松堂全集》第4卷,第6-7页。但对于这种存在,冯友兰后来倾向于理在事中,这是武断的。
概而言之,作为语言实践(语境)的道体具有两个方面,即道际语言和日常语言。在冯友兰看来,哲学主要是对真际及其理做形式的或逻辑的研究,而不是对实际及其物做经验的或事实的研究,这是哲学与科学的区别所在。冯友兰与蒯因属于同时代的学者,他们都受到了逻辑经验主义的深刻影响而又反叛之。他有此等觉解而即本之尽力以作其在社会中应作的事。
把道体定义为语境或语言实践,因而道体是动的,与气相互依存。语言系统不同于经验系统,语言事实也不同于经验事实,在此意义上,语言世界和经验世界分别相当于冯友兰所说的真际和实际。
天地境界是圣人境界,达此境界主要依据大全的观念。我们把中庸之道或道用所属的领域叫作形而中学。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些话经过解释之后是可以成立的,而且意义深远。(21)冯友兰:《新理学》,《三松堂全集》第4卷,第65页。此等行为即是道德的行为,有此等行为者的境界即是道德境界。(28)按照冯友兰的说法,形而上学是空灵的形式的和不着实际的,因此它不提供积极知识,在此意义上,形而上学是无用的。其实,对立统一的思想并不是西方的舶来品,早在中国先哲那里就有表述,如老子所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道德经·第2章》)。对于极高明而道中庸,冯友兰谈道:在这种境界中的人,虽是‘经虚涉旷,但他所做的事,还可以就是人伦日用中的事。
形而中学是把语言分析的形而上学和经验实际的形而下学结合起来的领域,大致相当于朱熹和冯友兰所说的兼具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双重品格的道,它与单纯的形而上学是兼容的,而不是对立的。否则他将具有较低的精神境界,即自然境界或功利境界。
既然必须在日用人伦中体验天人合一的妙道,那就必须遵守日用人伦的规范,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正名。理在事上,是语言世界与经验世界之间的关系。
(12)具体论证过程参阅陈晓平:《对冯友兰四组形而上学命题的分析和改进——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哲学分析》2019年第1期。⑦据此,《新理学》中的理主要是关于形而上学的,而新理学中的理则是关于整个哲学的。
(13)从冯友兰的大全悖论,我们可看到一种类似于我思故我在的论证。如果不是‘存在,‘有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此,冯友兰在晚年更倾向于理在事中的说法。其解释是形式的,所以是空的。
就语言层面和经验层面之关系,即形而上学与形而下学之关系而言,理在事上,即语言世界之理(或道)在经验世界之事物的上面,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参阅冯友兰:《新理学》,《三松堂全集》第4卷,第46页。
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在冯友兰生前并未得到解决。再如孟子所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易经》再曰:生生之谓易……通变之谓事(《易经·系辞上传》)。若使只有纯真际的有,则讲说指之人亦无,现讲说指者其谁耶?故因有讲说指之人,即可知大共类必有实际的分子。
冯友兰宣称,新理学中的这四个概念和四组命题都是逻辑分析的,因而具有空灵的特征。这是道家对道的另一种说法,即把道看作无或无名。作为殊相的具体事物的存在就是实际的存在。这种方法是构造类的思维方式,相当于数学集合论中对集合的构造,因而属于逻辑方法。
(11)换言之,形而上学命题是空灵的,空即不着实际,灵即普遍适用,而且正因为它们不着实际,所以它们才是普遍适用的,正因为它们是空的,所以它们才是灵的。这一论证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之论可谓异曲同工。
冯友兰开创的这一语言分析的形而上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但其论证尚有一些缺陷,并留下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③冯友兰:《新理学》,《三松堂全集》第4卷,第8页。
由于自我是经验的存在,因而我经验到的一切事物也都是经验的存在,即于时空存在者。其所以有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把关于认识的问题与关于存在的问题混淆了。